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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验教育中心师资队伍建设与培养管理办法
2021-09-30 15:31   审核人:

【制定依据】

(1)     教育部《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实验技术队伍建设的意见》(教高〔20211号);

(2)     东北大学《东北大学教职工培训管理办法》(东大党发〔202033号);

(3)    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《教师队伍建设与培养实施细则》(东秦人事〔202112号)。

【制定目的】优化中心师资梯队结构,提升实验教师、技术人员教学能力、科研水平与综合素养,搭建分层分类培养体系,保障实验教学与科研工作高质量发展。

1 培养对象划分

结合学校师资梯队建设要求,将培养对象分为学术带头人青年实验教师/技术人员两类,构建老中青结合、梯队合理的师资队伍。

(1)     学术带头人:取得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,教学、科研能力突出,能够引领团队开展教学改革、科研攻关的在岗教师/技术人员。

(2)     青年教师:新入职、调入实验技术岗位,未取得中级职称,年龄40周岁及以下的在岗工作人员,为中心师资后备力量。

2 学术带头人支持政策

(1)     经费保障:在中心年度预算定额范围内,对学术带头人科研项目、教学改革项目给予经费支持,覆盖论文版面费、实验耗材、调研差旅等合理支出。

(2)     硬件与平台支持:优先配备专用办公场地、科研设备、办公电脑;协助对接东北大学总校、分校各级科研项目申报渠道,助力申报科研启动资金、纵向横向课题。

(3)     发展赋能:优先推荐参与省级、国家级教学研讨会、学术交流活动,支持牵头组建教学团队、科研团队、课程建设团队。

3 青年教师培养体系(导师制+助课制+数字化培训)

(1)     双向导师制
青年教师入职两年内实行导师制,通过双向选择确定指导教师;双向选择未达成的,由中心统一指派导师,双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。导师由高级职称教师担任,主要职责:传授实验教学经验、解读各级规章制度、指导设备操作、实验课组织、报告批改、成绩录入、排课等全流程工作;定期开展教研交流,破解教学难点,帮助青年教师快速胜任岗位。

(2)     全员助课制
新入职青年教师原则上不独立承担实验课程教学,以协助导师开展教学为主,负责实验指导、现场秩序维护、报告批改、设备课前调试等工作。每学期须完整旁听导师全部课程并做好教研记录,完成两轮完整助课考核合格后,方可独立承担实验教学任务。

(3)     数字化专项培训
组织青年教师参加虚拟仿真实验教学、智慧实验室运维、线上教学平台使用等专项培训,适应新时代数字化实验教学要求;鼓励参与教学改革、课程建设、课题研究。

4 教研与发展要求

(1)     全体师资须积极参与教学研究、实验课程改革、教材编写、教学成果申报等工作,主动提升教学创新能力。

(2)     定期组织内部教研活动、听课评课、经验分享,鼓励跨实验室、跨学科交流协作,推动实验教学质量整体提升。

附则

本办法由实验教育中心负责解释,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
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实验教育中心
20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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