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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验教学统筹管理规定
2022-09-30 15:44   审核人:

【制定依据】

(1)     教育部《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》(教高〔20196号);

(2)     东北大学《本科实验教学管理办法》(东大教字〔202143号);

(3)    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《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办法》(东秦教〔20229号)、《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建设管理细则》(东秦教〔202221号)。

【制定目的】统筹规划全中心实验教学工作,优化教学资源配置,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实验教学,全面提升实验教学质量。

1 教学体系构成

实验教育中心教学区域包含物理实验室、电学实验室、模拟电子实验室、数字电子实验室、自动控制原理实验室、计算机机房、虚拟仿真实验室等,统筹承担分校全日制本科全部相关实验教学任务。

2 教学计划编制与流转

(1)     期末统筹规划:每学期期末,中心联合各院系、授课教师,共同制定下一学期实验教学计划,明确实验项目、学时安排、教学内容、实验指导书、考核方式等内容。

(2)     计划提交与落实:各院系、授课教师按时提交实验教学计划,中心根据计划编排实验课表、统筹调配仪器设备、耗材与师资,保障教学有序开展。

(3)     数字化教学融合:同步规划虚拟仿真实验项目,将线上虚拟实验与线下实体实验相结合,破解三高三难实验痛点,丰富实验教学形态。

3 教学统筹安排

(1)     合理统筹实验教学、科研项目、学科竞赛、实验室开放、校企合作等各项活动,优化资源配置,提升设备与场地利用率。

(2)     持续推进实验教学改革、教学方法创新,建设数字化教学资源,打造一流实验课程、虚拟仿真金课,全面提升实验教学水平。

(3)     开展实验室建设、实验教学理论研究,总结教学经验,形成教研成果,助力分校实验教学高质量发展。

附则
本规定由实验教育中心负责解释,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
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实验教育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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